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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珲春分局****疏通廊道及廊道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西中华路***号***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12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 项目基本情况
1.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号
1.2项目编号:第*标段:******-**********-1
第*标段:******-**********-2
1.3项目名称: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珲春分局****疏通廊道及廊道建设项目
1.4预算金额:(第*标段):*******元
(第*标段):*******元
1.5最高限价:(第*标段):*******元
(第*标段):*******元
1.6采购需求:(第*标段):东侧梅花鹿种群迁移至西侧复壮:抓捕围栏建造及引诱、抓捕所需装置、梅花鹿运输、梅花鹿检疫及基因测序、**传输自动相机及维护、兽用卫星项圈、**卡、放归后实地定期监测、补饲点建设及冬季补饲、梅花鹿检测系统、梅花鹿救助及*下**度冰箱等。
(第*标段):上跨式和下穿式动物通道运营优化和成效监测及振动光纤智能化预警管理廊道:仿生植被装饰、隧道防护围栏、桥梁声屏障、噪音监测仪、公路室外显示***屏、苗木、项目区通道维护及人为阻隔清除、无线传输自动相机、** ***卡、野生动物引导点建设材料、电缆、稳压器、震动光纤主机、光缆、**传输相机、**路由器、工控机、枪机、***、服务器、操作电脑、路由器、室外设备柜、路撞监测预警系统等。
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5月**日前安装、调试完毕。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进*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等文件要求;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标段与第*标段相同):
2.3.1 投标人须为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2.3.2 投标人须提供****年财务状况良好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未满*年的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3.3 投标人须提供****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2.3.4 投标人须提供****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
2.2.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年**月 **日8点**分至****年**月 **日**点**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号***室);
3.3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持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电子证书加盖公章;
2)****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的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本人签字或盖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以及法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5)履约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证明。
3.4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标段)人民币1.5*元;(第*标段)人民币8*元。
递交形式: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保函
投标保证金需出自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应放入投标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或信誉良好的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其中采用投标保函形式的,投标保函原件应在下述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至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前
珲春市政务服务中心(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珲春农村商业银行;
账号:**** **** *** *** **** ****
联系人:*** ***********
5.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5.2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5.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5.4开标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6.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 其他补充事宜
7.1公告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7.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纸质文件提交;
7.3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依据要求完善企业信息,确认信息审核通过后,并至少登**次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填写单位信息,请从延边州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填写。
7.4 在新冠疫情期间,若外省响应供应商入吉或省内高风险地区内的响应供应商因疫情影响,不能符合投标报名及开标到场等时间要求,此风险由响应供应商独自承担。
8.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地址:珲春市站前东大街***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号
联系方式:****-********
邮 箱:**********@***.***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8.4监管部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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