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新安县*年樱桃沟樱桃错峰上市示范基地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新安县*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年新安县*年樱桃沟樱桃错峰上市示范基地项目(项目代码:****-******-**-**-******)
2、项目概况:1、建设错峰上市樱桃暖棚约****㎡、玻璃温室大棚****㎡、配套制冷、制热、通风、保温、补光等设施;2、配套水肥*体化设施;3、数字樱桃全产业链综合管理系统平台*套(含防灾减灾智慧数据平台、物联网环境监测系统等)4、新建冷库约****㎡、采购微耕机等植保设施。
3、建设地点:新安县*头镇境内。
4、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公开-****-**;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号。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个标段。
*标段:****年新安县*年樱桃沟樱桃错峰上市示范基地项目-工程;
*标段:****年新安县*年樱桃沟樱桃错峰上市示范基地项目-设备。
7、招标范围:
*标段: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标段:招标文件包含的内容。
8、*标段工期:***日历天;*标段交货期:**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9、*标段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标段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中:*标段:*******.**元;*标段:*******.**元。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标段: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承诺在中标后不再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标段: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8月8日8时**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安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阳市*头镇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号功成校苑A座****室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管部门:新安县农业农村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农业农村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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