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鹤峰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或供应商客户端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文科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鹤峰县容美镇城墙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号中铁****中心**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项目开标时间:****-**-** **:**:**|项目监管地:鹤峰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元)
6、最高限价:***(*元)
7、采购需求:
中药配方颗粒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0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扣除优惠为:**%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批发业 ”(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所投中药配方颗粒须符合《湖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试行)》(鄂药监发〔****〕**号)要求 3)本次招标中药颗粒符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条件,按照相关要求纳入医保使用和报销。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 (****://***.****-*****.***.**) **************官网(****://***.******.***/) 2.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3. 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4.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政采贷”业务政策:《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5号)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6. 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或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项目代理机构咨询。 7.其他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鹤峰县容美镇城墙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号中铁****中心**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科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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