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院内应急性临时钢结构板房及门诊楼屋面改造工程 | ||
品目 | 办公用房施工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睢宁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苏采云系统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开标室*(睢宁)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徐州市睢宁县睢城街道永康西路广电大楼北楼4层***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院内应急性临时钢结构板房及门诊楼屋面改造工程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院内应急性临时钢结构板房及门诊楼屋面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院内应急性临时钢结构板房及门诊楼屋面改造,其中包括土建、钢结构、安装、修缮土建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其他详见磋商文件《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1.供应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需具备的资质条件:
①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②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0.**元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睢宁县开标室*(睢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前。
2、****年**月**日后仍可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年**月**日后下载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质疑接收人:***
联系电话:***********
地址:睢宁县永康西路融媒体北楼4楼***室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2.供应商应当在开标前再次进入苏采云系统:关注是否存在更正事项,以及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电子标书。
(*)采购意向链接:
*****://***.**.***.**/****/***********?****=****&***;*********=********-****-****-****-************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徐州市睢宁县融媒体北楼4层***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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