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合同编号:**_**************-A
*、合同名称:【变更合同】福田区民政局智慧民政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项目名称:福田区民政局智慧民政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址:福田区福民路***号福田区委**楼
供应商(乙方):***************
地址:
*、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福田区民政局智慧民政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建设平台首页、养老机构管理、居家养老服务监管、适老化改造管理、未成年人保护管理、美好社区评比、婚姻登记预约系统、福利计算管理、民政专题展示中心、数据中心建设、工作组织管理、系统安全审计、系统对接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项目签订合同后 **个日历日内,养老业务和未成年保护业务功能开发完成,可供业务科室试用。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合同服务交付条款。履约地点:福田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公告日期:****-**-**
*、其他补充事宜:经双方协商*致,在原合同基础上,就项目工期等内容作如下补充约定:
第*条 原合同“项目工期”的变更
(*)原合同第*条“项目概况及合同金额”中的“服务时间:合同签署后 *** 个日历日”,变更为“服务时间:合同签署后 *** 个日历日”;
(*)原合同第*条“时间要求及阶段成果”中的“合同签订后 *** 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合同服务交付条款”,变更为“合同签订后 *** 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合同服务交付条款”。
第*条 其他
(*)本补充协议中不涉及原合同金额变更。
(*)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不*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完全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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